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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的总体要求(9)

日期:2013年05月17日  来源:《法人》  作者:秩名  点击:

  4、积极推动和开展央企与地方企业法律顾问之间的交流、研讨。作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企业法律工作组首届组长和湖北省第三届法律顾问协会会长单位,履职期间,组织会员单位法律顾问认真研判企业面临的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积极策划开展以“走出去”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合同管理(经济合同、劳动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等内容为主题的交流活动。
  通过全面实施两个“法制工作三年目标”,武钢建立健全了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体系,全面完成了国务院国资委制定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三年规划目标,武钢法律事务部被评为中央企业先进法律事务机构。
  中煤:
  编制法律风险防范手册 清收账款6.4亿元
  周立涛同志现任中国中煤能源(601898)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执行副会长,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在周立涛同志任职中煤集团总法律顾问期间,中煤集团基本建立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管理制度体系,已有5家重点子企业设立了总法律顾问,1家设立副总法律顾问;积极建立健全企业法律机构,有针对性地培养和配置法律人员,截至2011年6月30日,中煤集团所属12家子企业已设立独立法律机构,10家中等规模子企业配备了专职法律人员。全集团专职法律人员140人,其中通过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98人,占总人数70%以上。中煤集团全面梳理并制定法律业务管理和监督并重的44项流程,涉及11项法律工作业务;先后制定、修订了合同管理等8项法律事务管理办法,所属企业参照修改、制定本单位相关法律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全集团法律管理制度体系,截止2011年6月,中煤集团共授权专利总数465项,中煤集团共申请商标145个,注册91个,其中国外注册35个, 制定的《中煤集团知识产权十二五规划》也通过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八部委领导在内的专家论证会评审。
  中煤集团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成法律信息系统一期,在建覆盖重点子企业的法律系统二期,通过信息化手段将合同法律审核固化在合同谈判、订立、审查、签署等各环节;通过开展合同履行后评价制度,实现对订立合同到合同履行的全程监控;通过引进客户信用管理理念,将合同审查前移到客户及供应商的选聘,实现合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合同归属的业务板块特点以及合同本身特性等要素,对合同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对重大项目合同进行全流程管理,未经总法律顾问批准不能签署,加强合同审批分级授权,切实提高合同审批效率;基本建立了销售合同纠纷分级管理机制,明确部门管理职责和纠纷管理流程;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全面梳理集团总部法律风险点77个,建立较为完善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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