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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释义(32)

日期:2013年06月22日  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点击:

第十三条 国家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拓宽就业渠道。
 
【释义】 本条是关于国家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拓宽就业渠道的规定。
  1. 国家发展国内外贸易拓宽就业渠道
国内贸易是指在一国国内进行的贸易,主要指国内的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物流配送业及部分生产生活服务业。国内贸易在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从就业方面看,“十五”期间,我国国内贸易的从业人员由2000年的4686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6054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4.6%。《国内贸易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指出,“十一五”期间国内贸易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进一步增强国内贸易拉动消费、引导生产、扩大就业和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的作用。国内贸易就业人员2010年达到7100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5.2%。
国外贸易是指国际贸易活动中一国或地区同其他国家或地区所进行的货物、技术和服务的交换活动。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通过发展对外贸易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目前,外贸出口解决的就业人数超过8000万人,其中加工贸易解决的就业人数超过3000万。商务部有关课题研究表明,进出口贸易对就业增长的影响较大,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变化的情况下,就业的进出口弹性为0.3219,即进出口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就业将增加0.3219个百分点;另外,随着服务业逐渐成为容纳劳动力的主渠道,我国服务贸易继续快速发展,促进了经济结构优化,减少了资源、能源消耗,带动了就业。
  1. 国家发展国际经济合作拓宽就业渠道
国际经济合作是指世界上不同国家(地区)政府、国际经济组织,在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侧重生产领域)内所进行的以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和重新合理组合配置为主要内容的较长期的经济协作活动。国际经济合作的方式包括:国际直接投资合作、国际间接投资合作、国际科技合作、国际劳务合作、国际土地合作、国际经济信息与经济管理合作、国际经济援助、国际经济政策的协调与合作。当代国际经济合作具有全球性、经常性和持久性的综合特征,并且合作范围广、领域宽、方式灵活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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