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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释义(2)

日期:2013年06月22日  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点击:

(3)再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就。在国有企业改革力度最大的1998年至2005年间,1900多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再就业。大批劳动力从国有企业转向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成功地破解了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中的富余人员分流安置这一难题。
(4)失业率得到有效控制。在扩大就业的同时,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失业调控,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上升。2005年底,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839万人,失业率为4.2%。在劳动力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十分尖锐的情况下,保持了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为深化改革创造了条件,对推动经济社会持续稳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就业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我国就业问题总量之大、矛盾之复杂,是任何国家都未曾遇到过的,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轻言就业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人口多、底子薄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就业压力巨大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长期面临的突出矛盾之一;体制转轨的艰巨性,决定了我们必须集中精力解决好历史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城乡“二元结构”的现实状况,决定了我国将长期面对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和城市转移的问题;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加快,也决定了我们将长期面临调整劳动力结构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挑战。归纳起来,我国就业形势严峻的主要表现是: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同时并存;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速度加快形成叠加;新成长的劳动力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相互交织。当前,我国在促进就业方面遇到的困难主要有:
(1)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长期存在。今后几年,城镇每年需要就业的人数仍将保持在2400万人以上。而在现有经济结构和就业弹性不变的条件下,按经济增长保持8%的速度测算,新增岗位和补充自然减员大约只有1200万人,年度供大于求的缺口在1200万人左右,矛盾十分尖锐。
(2)部分困难群众再就业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中尚有一部分人员仍未实现再就业,今后几年国有企业关闭破产还会涉及一部分职工。这些人员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大都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再就业难度较大。在已经实现再就业的人员中,灵活就业的比例较大,其岗位和收入都不稳定。
(3)来自新成长劳动力和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就业压力依然很大。据预测,未来几年,城镇每年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将达到1000万人以上。特别是高校毕业生逐年增加,就业压力较大。在农村,尚有1亿左右富余劳动力需要逐步向非农领域转移。按照“十一五”规划目标要求,每年要转移就业9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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