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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始终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国经济保持了28年的高增长,2005年GDP达到22,350亿美元,居世界第4位。国家的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国际影响力明显提升。人们从国家整体实力的提升和身边生活发生的变化,都深切感受到,社会的进步、人民的幸福,离不开发展。
发展是和谐的基础,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在于要有发展。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努力以发展巩固和谐,以改革促进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发展改革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去。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诸多重要原则,其中一条就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迫切需求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发展,首先是要抓好经济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这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条基本经验。我们必须始终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同时,我们追求的发展应当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以大量低效耗用不可再生资源为代价的。中国要继续发展,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共同发展、共同分享、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道路。
其次,在发展中必须注重发展社会事业。实现科学发展,需要统筹处理一系列重要关系,包括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发展、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之间的关系等。特别是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人民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也都与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有关。抓紧解决这些问题,在相关领域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既是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三,发展要关注为什么发展,也就是发展的目的问题。要在发展过程中把解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放在首位,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社会和谐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要深刻认识、把握和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改革和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当前,重点是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人手,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切实解决好就业问题,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惠泽广大人民,充分调动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的稳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