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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的总体要求(13)

日期:2013年05月17日  来源:《法人》  作者:秩名  点击:

中水电:
  实行法律纠纷案件归口管理防范风险
  王书宝同志通过国资委公开招聘选拔,于2008年4月走上中国水电(601669)集团总法律顾问岗位,到岗后他快速融入、准确定位、高效务实,征得集团领导对法制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注重与总部各部门及子企业的沟通协作,以企业法制工作的组织、制度和执行等基础体系建设为重点,持续推动集团法制工作在服务支撑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实现整体提升。
  三年多来,王书宝同志在范集湘总经理和袁柏松副总经理领导下,制定发布了《中国水电集团法制工作三年规划》,针对阶段性目标组织开展了历史遗留法律纠纷案件专项处理、法律审核专项检查和研讨培训、“五五”普法总结验收、三年目标落实专项检查等重点活动,全面促进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二个三年目标的有效落实,集团法制工作整体进步明显、变化突出、作用良好:
  一是明确了职能定位。围绕集团发展战略,确立法制工作以“保障企业法律风险充分防范、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持续规范”为核心目标,体现法制工作的预防、控制、补救和评价功能,发挥保障和支撑作用。
  二是打造了业务支撑。通过对法制工作基础业务的梳理,设计固化了法律人员参与重要经营决策、重大项目法律评审跟进、合同规章法律审核覆盖、重大风险过程管控、法制宣传培训常态开展、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动等6项基本业务流程。
  三是完善了组织机构。集团法律事务部得到强化,28家子公司全部聘任了总法律顾问,22家子公司独立设立法律事务部,集团专职法制工作人员达115人,较之2008年分别增长了210%、22%、80%。
  四是健全了工作制度。共制定发布了10余项法制工作管理制度,内容涉及法制工作规划、人员管理、法律审核、纠纷案件、考核评价等重要环节,形成了闭合的管控制度体系。
  五是规范了法律审核。颁布了《集团法律审核工作规范》,通过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等制度设计,明确了总法律顾问参加决策会议、法律部门提供法律审核论证路径。加强了指导和备案管理,三年来集团上下法律审核事项达10157件,审核率达到100%。
  六是控制了法律风险。实行法律纠纷案件归口管理,关注整体法律风险状况。在应对特大自然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的过程中发挥积极的管控职能,近年没有因违法经营导致发生新的严重法律风险和重大法律事件,纠纷案件发生率呈逐年明显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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