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释义(66)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释义(66)

日期:2013年06月22日  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点击:

(3)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是实现政府宏观决策科学化的需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是政府制定经济政策和就业政策的重要依据,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对于各级政府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
(三)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能够整合就业信息资源,形成各地区统一并与全国联网的就业发布渠道,在全国真正形成就业代码规范、区域性就业信息与全国就业信息互动的机制,实现供求双方信息资源共享。体现在具体工作中:
  • 要构建“市一乡镇一街道(社区)”就业信息系统网络,在政务统一网络基础平台上,拓宽和延伸就业服务网络的覆盖广度和深度,将社区服务站和职业中介纳入系统中来,实现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安全可靠、完整统一的劳动就业信息服务网络。
  • 强化规划指导和业务、技术的规范。各地信息网的建设必须实行统一规范,执行统一的业务规范和信息分类标准。
  • 提供形式更加丰富多样的就业服务手段。譬如,提供短信服务,随时随地向求职者和用人单位传递经过用户定制的就业信息,提供视频招聘服务,用人单位可在网上直接与求职者面对面的沟通,减少就业成本提高面试效率,以及其他有效服务方式。
  • 完善失业监测预警体系,以失业监测预警模型为核心,建立动态、应急预案处理机制,形成完善的失业状况的预警预测体系,判定不同的失业警情及时发出失业警报信号,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达到缓解失业压力和保持社会稳定的目的。
  • 构建地区全范围信息实时共享的人力资源信息网络,通过网络把市场就业信息与失业保险、工资价位、职业培训、创建和谐等工作有机衔接起来,使之更加人性化、个性化,整体提高劳动就业服务工作的服务功能和社会保障功能,加快推进劳动就业服务系统信息化建设。
总之,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要遵循信息工程的理论和方法进行系统建设,严格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城市建网、网络互联、分级使用、分步实施”的指导方针实施:自上而下统一规划,自下而上建设实施。城市网络以人力资源供求信息为核心,分步实施失业保险和职业培训等其他功能。在全国统一标准和初步建成城市网络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省内和全国的网际互联,最终建成中国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
(四)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