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年06月22日 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点击: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完善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目前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的一个重要缺陷,仍旧是不够自由和开放。这首要表现在人力资源的流动仍受诸多限制。由于干部身份制度、户籍制度的影响,人力资源的流动性很差。尤其是户籍制度,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最大障碍。全国各地应逐步建立不带任何歧视和偏见的用工制度,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创业自主权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清除市场障碍,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培育和完善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完善竞争的人力资源市场。竞争的人力资源市场,是指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中人力资源的流动,必须在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中进行。建设竞争的人力资源市场应当遵循市场就业的原则,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打破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破除妨碍人力资源流动的地域、性别、身体状况等因素,消除就业歧视。劳动者自主择业、自由流动,企业自主用人,人力资源供求主体之间通过公平竞争、双向选择确立劳动关系。从长远发展趋势看,建立公平竞争的人力资源市场,还要打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劳动力流动的障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完善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应当健全就业登记制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法规及法制建设,强化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的有序性,使人力资源市场的运行法制化、规范化,从而最终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最优配置。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是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重要保证。
就业服务是指政府职能部门对于求职人员提供各项帮助和服务。在我国劳动力资源严重供过于求的情况下,搞好就业服务是保障社会成员充分就业的重要条件。
就业服务包括职业介绍、转业训练、生产自救、失业救济等项内容,是各级人民政府帮助劳动者在市场就业中实现平等竞争的重要手段。就业服务主要包括:(1)为劳动供求双方相互选择,实现就业而提供的各类职业介绍服务。办好职业介绍机构,形成全国职业介绍体系,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服务。(2)为提高劳动者职业技术和就业能力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就业训练和转业训练服务。办好就业训练中心和各种职业训练班,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加自身就业储备,扩大就业机会。(3)为保障失业者基本生活和帮助其再就业的失业保险服务。建立和完善失业保险金制度,为失业人员提供必要的社会救济。(4)组织劳动者开展生产自救和创业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好、用好就业经费,促进集体经济和培训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