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审批,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的费用。根据相关规定,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应当向工商、税务、卫生、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的相关收费单位出具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经收费单位审核无误并备案后免交有关管理类、证照类、登记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并对自主创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
【释义】 本条是关于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的规定。
我国宪法第42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包括进行就业调控,如这里所讲的“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这些金融政策有利于保障公民劳动权的实现。一般认为,金融政策工具包括存款准备金率、利率、再贴现、中央银行再贷款等,还包括商业银行信贷、政策性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等工具。通过各种金融政策工具的有效使用,可以对经济进行调控。
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大多是非公有制企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与日俱增。只有当经济发展产生了更多的劳动力需求时,就业状况才能得以改善。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刺激中小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有利于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对中小企业的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2003年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从扩大就业再就业的要求出发,在产业类型上,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企业规模上,注重扶持中小企业;在经济类型上,注重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就业方式上,注重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因此,中小企业可以吸纳较多的劳动力,应着重发展。但是,虽然中小企业获得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但是也遇到了很多问题,融资难是核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融资是通过信用交换形式吸收资金、集中资金和分配使用资金的活动.是资本市场的主要内容。但是由于中小企业本身风险大、可以提供的担保少以及由于中小企业本身管理不完善等原因导致银行惜贷、融资渠道不畅通等,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为此,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做出了详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加强信贷政策指导,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加强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国家采取措施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创造条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各种方式直接融资。”“国家通过税收政策鼓励各类依法设立的风险投资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实际操作中,可以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股票、发展中小企业板市场、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制度、发展中小企业合作金融等方式,扩大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