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年03月02日 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点击:次
比如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九项规定了商业银行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对此作了规定。该条第一款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造成较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第三款规定: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单位犯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本罪的规定判处刑罚。当然,依该条规定,非法发放贷款的行为,必须是造成了较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较大损失”,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由于非法贷款行为,致使贷款全部不能收回或者部分不能收回,数额较大的情况。如果有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行为,但关系人仍然按期还本付息,没有造成较大损失的,不构成犯罪。
第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的;
(二)未经批准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
(三)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的。 |
【释义】 本条是对未经批准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等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
这次修改商业银行法对该条主要作了如下修改:1.将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由中国人民银行,改为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2.将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改为“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3.将“没有违法所得,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改为“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处和第三处修改,表明了处罚力度的加大。4.根据对本法第二十八条的修改,将“未经批准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改为“未经批准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