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年06月22日 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点击:次
职权法定是行政机关实施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行政机关只能行使法律明确赋予的职权,否则就是超越职权或者滥用权力。各行政机关之间只有权力清晰、职责明确、协作配合、相互协调,才有可能实现有效管理。否则,将严重妨碍政府管理的正常进行。行政机关之间权限不清、职权交叉重叠是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面临的突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就业促进工作的开展和进行。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我国先后经历过多次政府机构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不断取得进展,行政机关之间的权限关系逐步走向和谐。但是,行政机关之间职责不清、分工不明,权限相互冲突、交叉重叠,权力运作不能协调一致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当前,行政机关之间的权限冲突具有以下特点:
(1)主体多元化。行政机关之间的权限冲突既出现在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之间,也发生在地方一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之间,也可能在不同层级的地方政府之间发生,还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发生。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责权不明确,机构职能雷同的问题也比较突出。该由中央管理或者负责的未能到位,该由地方和基层负责的,中央或者地方上级又介入过多。例如,同一个违法行为,上至国务院的各部门、下至行为发生地的基层执法机关都可以查处,造成上下执法机关之间或相互打架,或相互推诿,或画地为牢。
(2)涉及事项广泛化。政府行政管理特别是经济管理领域的诸多事项都可能出现行政权限争议。农产品、食品安全、农药、汽车产业、自然保护区、水资源管理、房地产市场、旅游、互联网、公路、文化市场、城市规划、金融等领域,都或多或少存在不同行政机关之间权限重复、权力交叉或者多头管理等情况。
(3)种类多样化。从权限冲突的内容来看,行政机关之间的权限冲突既可能是“积极的”冲突,即多个行政机关相互争权,都主张对某项事务的管理权而否认对方的管理权;也可能是“消极的”冲突,即行政机关相互推诿,主张自己对某项事务无管理权而坚持对方具有管理权。从权限冲突的原因来看,行政机关间的权限冲突可能由于法律规定不明确、或者相关部门对法律理解不一致、或者法律出台后出现新问题等多种情况而发生。从权限冲突的表现形式来看,长期以来,行政机关间的权限冲突局限于内部而未公之于众,但现在行政机关间的冲突日益公开化,甚至打起了媒体战。
(4)结果非理想化。行政机关间权限冲突的大量出现,直接导致以下后果:第一,影响行政机关整体效能的发挥。由于主管机关不明,权限不清,各相关部门互相推诿、相互扯皮,有些领域出现管理漏洞。第二,影响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某些领域的同一社会经济事务,多个行政机关都有权管,这既增加了行政成本,也可能由于行政相对人被重复执法,而加重相对人负担,甚至使得相对人无所适从,苦不堪言。第三,影响法治政府建设及和谐社会构建。行政机关间权限冲突与法治政府的目标是严重背离的,意味着行政系统内部的不和谐,这种不和谐不仅有损政府的形象和权威,而且由于具有放大效应而直接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