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释义(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释义(20)

日期:2013年03月02日  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点击: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组织机构是银行开展业务的基础,管理制度是维持银行正常运行的保障。因此,本条要求商业银行必须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没有经营场所,银行就无法从事经营活动。所以,设立银行必须具有固定的、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营业场所必须具有防盗、报警、通讯、消防等安全防范设施和安全防范规章、制度等措施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如电子计算机等。
第十三条 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应当是实缴资本。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释义】 本条是对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
  本条第一款,将商业银行法中原“商业银行”修改为“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合作商业银行”修改为“城市商业银行”;将“农村合作商业银行”修改为“农村商业银行”。将第二款中原“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经济发展”修改为“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对其他内容未作修改。
  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其大部分资金来自于公民的储蓄和法人的存款,因此,为了使银行具有清偿债务的能力,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保持金融秩序的稳定,各国的银行法除规定设立商业银行的基本条件外,还明确规定了新设立的商业银行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应当具备的最低注册资本的具体数额。本条第一款对我国不同规模的商业银行规定了不同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即“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以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全国性商业银行目前是指中国银行等4个国有银行和交通银行等11个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是指,以城市信用社为基础组建的商业银行,目前有112家。农村商业银行是指,以信用联社为基础组建的商业银行,目前只有3家。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其经营活动限于其所在的城市或者农村特定区域,都不是全国性的。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