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年12月23日 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点击:次
经对上述意见反复研究,物权法没有改变担保法的规定,理由是:学校、幼儿园不论是公办的,还是民办的,都是为社会公益目的而设立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学校、幼儿园的教育设施是用来教书育人的,如果允许以学校的教育设施抵押,一旦实现抵押权,不仅办学目的难以达到,严重的可能造成学生失学,影响社会安定。从国家、民族的未来考虑,从维护社会安定出发,从教育的目的着眼,应当禁止以教育设施抵押。医院是为了保证公众健康而设立的,也是一种公益事业,如果允许以医疗设施抵押,一旦实现抵押权,就会影响公众看病、治病,不利于保障人民健康。需要说明的是,本条禁止抵押的,只是教育设施和医疗卫生设施,比如教学楼、实验室、教学用计算机、实验设备,医院门诊大楼、住院部、X光机、CT机、化验仪器。
除学校、幼儿园、医院外,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也不得抵押,比如,不得将公共图书馆、科学技术馆、博物馆、国家美术馆、少年宫、工人文化宫、敬老院、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用于社会公益目的的设施抵押。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财产所有权是权利主体依法对自己的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财产使用权是依法对财产使用、收益的权利。如果一项财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不明确,甚至是有争议的,将其抵押不仅可能侵犯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的合法权利,而且可能引起矛盾和争议,使得社会关系更加紊乱。因此,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不得抵押。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依法查封、扣押财产,指人民法院或者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将财产就地贴上封条或者运到另外的处所,不准任何人占有、使用或者处分。依法监管的财产,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监督、管理的财产。比如海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对违反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进出境货物、物品予以扣留。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其合法性处于不确定状态,国家法律不能予以确认和保护。因此禁止以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抵押。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这是一项兜底性规定。除本条前五项所列不得抵押的财产外,在设定抵押权时,还要看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无禁止抵押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五条 【设立抵押权】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