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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达4年 工会调解终返还(2)

日期:2012年11月11日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案例剖析

  调解现场竟讨价 讲法单位方服软

  了解情况后北京市丰台区工会调解中心工会律师徐严严开庭对此案进行了调解。

  调解现场,装饰公司派来的代理人宋先生对刘先生所说的两笔欠款都认可,但因为工程款还没有全部收回来,所以单位一时拿不出钱来支付欠款。

  刘先生说,公司拖欠其他职工的钱基本上都给了,唯独对自己从2007年至今的欠款却迟迟不补,分明是现任领导存心报复。

  双方你来我往,说话声调越来越高,宋先生甚至提出,谈不拢就走司法程序。谈判一时陷入僵局。

  随后,徐律师把刘先生叫到一旁问他有什么想法。刘先生表示担心打官司耗时太长,只要能尽快拿回欠款,2.7万元就行。

  重新回到座位上,经过徐律师一番劝解,宋先生同意支付2.5万元,但刘先生不同意。徐律师遂向宋先生指出,依法,单位的欠款应该全额归还,调解现场不是农贸市场,单位怎能讨价还价。同时,徐律师又指出,企业无故拖欠职工工资,依法不但要按一定比例支付补偿金,情节严重的,公司及负责人还会被记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经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单位向刘先生一次性支付2.7万元的拖欠工资和奖金。上周,刘先生终于领到了这2.7万元的拖欠款。

  专家点评

  无故将工资拖欠 既要受罚又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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