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年11月11日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二是建筑行业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现象比较突出。开发商、承建商、劳务公司、包工头之间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层层拖欠,增加了农民工讨薪难度。另外,工程经层层转包后,各级施工主体层层得利,使最终到位的实际建设资金大大减少,工程质量无法保证,容易产生工程质量和工程款纠纷,进而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在全省法院集中办理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建筑工程款纠纷占30%左右。另外,由于层层转包,使建筑企业原本应承担的按月支付薪酬、签订劳务合同等法定责任,最终转嫁到一些不规范的劳务公司或者包工头身上,架空了《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中工资支付的种种规定,导致农民工讨薪难。
三是一些企业和个人借用资质、挂靠经营的现象较为严重。在建筑领域,挂靠现象普遍存在,其中不少是无资质或较低资质的建筑承包商或包工头挂靠大型建筑企业,缴纳一定的管理费就可以大型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有些企业甚至将资质证书出借给几十家企业和个人使用,从中牟取非法利益。大部分被挂靠企业除了收取管理费外,对于挂靠企业施工质量等问题不管不问或监督不力,难以实施统一管理与有效监控,容易产生连锁反应,引发工程质量问题、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纠纷发生。
四是劳务合同签订率低,造成农民工讨要工资时举证困难。据统计,有50%以上的农民工在起诉时,手里没有欠条、记工单、工资条、劳务合同等证据;40%左右的农民工仅持有包工头出具的欠条,持劳务合同来讨要工资的农民工较少。发生拖欠工资纠纷后,一旦包工头逃跑或者不愿作证,农民工很难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加之有些施工项目管理混乱,施工日志、监理报告等记录不全,即使法官主动调取证据也难以查实。
一件建议
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省法院在开展为农民工兄弟讨薪活动时,特地向省政府和建设厅同时发出建议——
建立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协同联动化解机制。由省政府牵头,成立包括法院、劳动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商、公安、司法、工会、信访等单位参加的清理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相互配合,沟通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司法、经济、舆论宣传等手段,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大力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严肃查处层层分包、违法转包,挂靠、出借资质证书,无证、越级承揽工程,垫资施工,拖延支付工程款等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的管理。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并在规定期限内持农民工名册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按照要求备案的用工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