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05月04日 来源:法制日报——法人 作者:管理员 点击:次
7时49分,开发区应急办副主任将泄漏事故现场及处置情况报告青岛市政府总值班室。
8时18分至27分,青岛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调度青岛市环保局、青岛海事局、青岛市安全监管局,要求进一步核实信息。
8时34分至40分,青岛市政府总值班室将泄漏事故基本情况通过短信报告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应急办副主任。
8时53分,青岛市政府副秘书长将泄漏事故基本情况短信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并电话通知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9时01分至06分,青岛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总值班室将泄漏事故基本情况分别通过短信报告市长及4位副市长。
9时15分,中石化管道分公司通知现场人员按照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 9时30分左右,潍坊输油处副处长报告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潍坊输油处无法独立完成管道抢修工作,请求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抢维修中心支援。
9时55分,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等到达泄漏事故现场;10时21分,向市政府副秘书长报告海面污染情况;10时27分,向市政府副秘书长报告事故现场发生爆炸燃烧。
“由于原油泄漏到发生爆炸达8个多小时,受海水倒灌影响,泄漏原油及其混合气体在排水暗渠内蔓延、扩散、积聚,最终造成大范围连续爆炸。”该报告在直接原因分析上称。
中石化引入商业巨灾保险理赔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2日发布公告称,服从国务院关于山东青岛“11·22”中石化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责任的认定,并接受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
公告称,青岛油管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7.5亿元,公司将承担其相应赔偿责任。相关资金主要来自中国石化在以前年度积累的安全生产保险基金和公司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的商业巨灾保险的保险理赔资金。
中石化和人保财险从2002年起签订巨灾保险协议,之后每年向人保财险投保财产巨灾保险。据了解,该协议只是一个粗略框架,每年具体投保标的、险种和保额等可能有所调整。中石化投保的该种保单属总对总的全国统保业务,囊括中石化全国范围内的输油管道、石油炼化厂及加油站等设施,保额约上千亿元。
在我国,“重救轻防”的思想仍普遍存在,在防灾减灾方面舍不得投入乃至零投入,宁肯花费巨资去救灾,也不愿花小钱去防灾减灾,这是典型的“重救轻防”的表现。
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在宏观上规定了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指挥机制,它基本沿用了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的事权管理原则,没有确定独特的应急管理系统,因此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往往要动用整个行政资源去应对,多个层级的党委、政府同时介入,多个部门同时启动应急程序,表面上看每个层级、每个部门都在应对突发事件时负有责任,派员赶赴现场、建立“现场指挥部”成为一种姿态,但却不清楚到底哪个单位、哪个部门在真正直接地负责,导致突发事件应对成本居高不下,效果却不见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