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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释义(23)

日期:2013年02月23日  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点击:

第十八类有皮革及人造皮革,不属别类的皮革及人造皮革制品,毛皮,箱子及旅行袋,雨伞、阳伞及手杖,鞭和马具。
第十九类有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沥青,柏油,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
  第二十类有家具,玻璃,镜框,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
第二十一类主要包括家庭或厨房用具及容器(非贵重金属所制,也非镀有贵重金属的),梳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扫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瓷器及陶器。
第二十二类包括缆,绳,网,帐篷,遮篷,防水遮布,帆,袋(不属别类的),衬垫及填充料(橡胶或塑料除外),纺织用纤维原料。
第二十三类有纺织用纱、线。
第二十四类为不属别类的布料及纺织品,床单和桌布。
第二十五类为服装,鞋,帽。
第二十六类为花边及刺绣,饰带及编带,钮扣,领钩扣,饰针及缝针,假花。
第二十七类有地毯,地席,席类,油毡及其他铺地板用品,非纺织品墙帷。
第二十八类为娱乐品,玩具,不属别类的体育及运动用品,圣诞树用装饰。
第二十九类为肉,鱼,家禽及野味,肉汁,腌渍、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水果沙司,蛋,奶及乳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第三十类有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及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及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调味用香料,饮用冰。
第三十一类包括农业、园艺、林业产品及不属别类的谷物,牲畜,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及花卉,动物饲料,麦芽。
第三十二类包括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
第三十三类包括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第三十四类为烟草,烟具,火柴。
第三十五类有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及办公事务。
第三十六类为保险,金融,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
第三十七类有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第三十八类为电信。
第三十九类为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
第四十类为材料处理。
第四十一类为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第四十二类主要包括饮食供应,临时住宿,医疗、卫生及美容服务;兽医及农业服务,法律服务,科学及工业研究;计算机编程及其他不属别类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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