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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46)

日期:2012年12月23日  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点击:

  物权受到侵害,给物权人造成损失,物权人有权请求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包括金钱赔偿、代物赔偿。例如将他人的椅子坐坏,赔偿的方式有多种,如修理好椅子,或者赔把新椅子,或者赔把椅子的钱,或者赔些其他东西拆抵椅子。
  请求赔偿损失以外的其他民事责任请求权有很多种类。例如,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七百六十七条规定所有权人之物上请求权:所有人对于无权占有或侵夺其所有物者,得请求返还之。对于妨害其所有权者,得请求除去之。有妨害其所有权之虞者,得请求防止之。
  对于物权归属问题,物权人可以请求确认物权。侵害物权的,物权人可以请求防止侵害、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返还原物、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其中请求防止侵害、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有物上请求权之称。物上请求权又称作物的请求权。其包括物权请求权和占有请求权。物权请求权指物权受到侵害时,物权人享有请求恢复其物权圆满支配状态的权利。占有请求权指占有受到侵害时,物权人以外的其他占有人享有请求恢复其占有状态的权利。物上请求权与金钱赔偿损失的请求权不同,前者旨在恢复对物的支配力,后者是赔偿物的损害。物权被侵害的,物权人可以行使一种或者数种请求权。
  请求停止侵害也是物权保护的一种请求权。对正在实施的侵害物权行为,物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行为,也可以请求有关机关制止侵权行为。
  赔礼道歉也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方式。物权受到侵犯,物权人有权请求赔礼道歉。赔礼道歉是将道德规范法律化,它不仅可以用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责任承担,也可以用于侵犯财产权利的责任承担。损坏了他人心爱的东西,侵权人赔个礼,道个歉,让物权人消消气,往往有利于化干戈为玉帛。
  物权请求权中的某些种类可适用于对物权人以外的其他占有人的保护。
第三十八条 【特权保护方式的单用和并用以及三大法律责任的适用】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释义】 本条是关于物权保护方式的单用和并用,以及三大法律责任的适用的规定。
  物权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请求确认权利、返还原物、消除危险、排除妨害、修理、重作、更换、损害赔偿等方式保护自己的权利。上述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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