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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领证独女户计划生育协议书

日期:2014年06月15日  来源:互联网  作者:管理员  点击: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方便农村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女户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享受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与优惠、优先政策,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乙方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优先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2.负责向乙方提供避孕节育和“三查一治”生殖健康服务。
  3.根据乙方申请,及时为乙方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优先证》。
  4.对于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优先证》的家庭,负责落实和联系、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中共_________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与优惠、优先政策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各项待遇。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带头响应党和国家计划生育号召,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女孩或只收养一个女孩。
  2.在甲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自觉选择落实一种“安全、有效、适宜”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三查一治”生殖健康服务。
  3.享受《实施意见》规定的各项待遇。
  4.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独女户今后如违背本协议再生育,须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优先证》和所享受的物质待遇,并按照所享受物质待遇的20%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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