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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的司机出车祸,雇主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日期:2013年07月01日  来源:中国网  作者:管理员  点击:

问:雇主雇佣无驾照无牌照汽车,该车发生交通事故司机要承担民事责任时,雇主有没有连带责任?

 

答:根据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面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因此,雇主雇佣无驾照无牌照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雇主要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当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才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 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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