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深圳/成都/北京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实操技巧(2024)(2)

深圳/成都/北京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实操技巧(2024)(2)

日期:2024年09月04日  来源:北京中企法培  作者:管理员  点击:

(十一)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工作的解除实操要点
 
1、如何准确理解“医疗期”、准确判断“医疗期”的期限?
2、医疗期的计算直接影响劳动合同解除的合法性,如何统计员工的医疗期?
3、在职期间员工能否多次享受医疗期?医疗期会不会清零?
4、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败诉点分析;
5、员工医疗期满后继续要求请病假,公司如何处理?
6、如何证明患病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7、公司给医疗期满员工另行安排工作是否需与员工协商一致?能否降薪?
8、医疗期满后员工不回来上班,公司解除合同如何正确操作?
9、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前是否必须做劳动能力鉴定?
10、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医疗补助费?
11、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及实操要点;
 
(十二)不能胜任工作员工的处理与实操
 
1、如何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公司能否降薪?
3、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安排培训好还是调岗好?如何选择?
4、员工不胜任工作,既不同意参加培训也不同意调岗怎么办?
5、员工对公司的绩效考核结果不认可、不签字怎么办?
6、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常见败诉点分析;
7、公司通过“末位淘汰”或者“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8、公司解除不能胜任工作员工,既未提前30天通知也未支付代通知金,算违法解除吗?
9、如何合法的解除不能胜任工作员工?
10、对不能胜任工作员工能否转化为其它解除方式?如何转化?
 
(十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解除要点与实操
 
1、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何认定?
2、公司组织架构调整、部门撤销、岗位取消是否属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搬迁是否属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业务外包是否属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对外合作项目终止是否属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6、员工丧失相关资质条件或任职资格是否属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7、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雇的程序性要求;
8、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雇的操作要点与细节。
 
(十四)非过失性解雇的方案选择及经济成本、法律风险分析
 
1、提前通知与代通知金;
2、方案选择及经济成本、法律风险分析;
3、公司依据第40条解除既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也未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是否构成违法解除?
4、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
 
(十五)经济性裁员的实操要点
 
1、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情形;
2、经济性裁员的人数要求;
3、经济性裁员的程序要求及操作流程;
4、经济性裁员中不得裁减人员及优先留用人员;
 
(十六)解除五类特殊员工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解除注意事项;
2、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及注意事项;
3、什么情况下不能解除医疗期内的员工?
4、解除“三期”内的女职工需注意什么?
5、临近退休员工,在解除时需注意什么?
 
(十七)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程序操作要点
 
1、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或违反法律规定,且符合解除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多长时间内解除?如何把握合理期限?
2、汇总不同解除理由对应的程序要求;
3、哪些劳动合同解除情形需事先通知工会?是否需工会同意?
4、解除对象为工会主席时,如何履行通知工会程序?
5、解除劳动合同时忘记通知工会了,事后如何补救?需注意什么?
6、公司尚未建立工会组织,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事先通知工会”是否仍为必经程序?如何控制风险?
7、制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需注意的事项;
8、员工拒绝签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怎么送达?
 
(十八)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及继续履行问题
 
1、公司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员工选择主张赔偿金的处理;
2、违法解除三期女职工,除了赔偿金外,是否还需赔偿到哺乳期满的工资福利待遇?
3、公司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如何处理?
4、司法实践中,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劳动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
5、员工主张恢复劳动关系的同时要求赔偿违法解除期间的工资损失,标准如何确定?
 
(十九)离职证明的开具及法律风险
 
1、员工离职未经公司同意或未工作交接,公司能否不开离职证明?
2、离职证明应该在什么时间开具?
3、离职证明需写哪些内容?
4、离职证明中能否写上离职原因?
5、给员工出具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否还需开具离职证明?
6、不给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可能导致哪方面的赔偿责任?公司如何抗辩?
7、员工“自离”,事后告公司不开离职证明要公司赔偿,公司如何防范风险?
 
(二十)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计算
 
1、离职补偿中的N、N+1、2N、2N+1,2(N +1)有依据吗?公司如何把握?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怎么确定?是否包括加班费、年终奖、年终双薪、津贴、补贴等费用?
3、解除劳动合同前员工存在病假、事假、停工等情形,经济补偿基数怎么计算?
4、什么情况下经济补偿可以超过12个月?什么情况下不超过12个月?
5、经济补偿都是“N+1”吗?
6、代通知金的标准如何计算?
7、经济补偿金如何分段计算?人社部481号文废止后是否还需分段计算?
8、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计算方法;是否受社平工资3倍及最多12年限制?
9、经济补偿和赔偿金能兼得吗?
10、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