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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因丢票被要求补票起诉铁路部门 法院判返还票款

日期:2014年10月30日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管理员  点击: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年4月1号,在长沙工作的何奎从武汉赏樱花后,准备返回长沙。他在12306网站买票之后,第二天拿着身份证在武汉高铁站取了票,上车后,他就把车票随手放进了裤兜里。到达长沙火车南站出站时,何奎一摸口袋发现火车票不见了。

  因为没有了火车票,何奎赶紧掏出手机向火车站工作人员出示12306的短信和邮件信息,证明自己是买票上的车,但检票人员依旧要求何奎重新补一张从武汉到长沙的高铁票。

  何奎:我身份证也在,我说这是我的短信,打开平板让他们看这个东西,我说不是逃票的。我以为这样可以出去,当时工作人员相信我,但是有规定,必须要补票才能出站。

  出于无奈,何奎最后只好又花了164.50元钱重新购买了一张从武汉到长沙的高铁票,另外还支付了2元手续费。

  何奎:我当时就按他们要求的程序补了票,我个人觉得像我身份证在,一查就知道买票了,有受骗的感觉,回来后,就搜集邮件,查付款的记录,然后我就在长沙法院起诉了。

  2014年10月19日,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何奎向法庭提供的12306网站短信、银行对账单以及到站所补车票,这一系列证据足以证明其购票、乘车、到站补票的事实。

  法院因此支持了何奎要求被告返还在出站时的补票款164.50元。对于何奎要求退还2元补票手续费和索赔1元的诉讼请求,法院则没有支持。法院认为,原告何奎未尽旅客应妥善保管车票的义务,给被告出站检票人员增加了不必要的工作成本,其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何奎说,之所以打这场官司,主要也是要为自己讨个清白。接到长沙铁路运输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后,何奎长长地叹了口气。

  何奎:我个人比较理解,但是这个判决结果我并不认同。广铁说过很多次希望我和解,但是我没有同意,因为我觉得这种事情其实不在于官司的胜负,我觉得我这种行为要一个司法对它一个确定的结果,现在法院退我钱,我内心深处觉得,我还是败诉了。因为我关键的是认为广铁不应当在我有那个短信的情况下还要我补票。

  何奎认为应该凭借短信就让他出站,但对于铁路工作人员来说,这样的凭证真的足够吗?我们来听一位铁路系统内部工作人员的解释:

  工作人员:咱们那个车票是咱们乘车的基本依据,也是咱们合同的基本依据,如果您在互联网购买车票以后,把这个车票已经打印出来了,你想再拿身份证进去就是不行了,因为你那身份证里的票的信息已经被打印出来,信息已经没有了,纸质的车票就是唯一的乘车凭证了。如果您是没有票的话,就没法证明咱们有车票能够正常乘车,如果您没有车票,确实如果凭短信、邮件是证明不了购票信息的,所以说咱们最基本的依据还是车票。

  按照相关规定,铁路工作人员操作上还真的是有难度,那么对于还没上车就把票丢了,这样的情况,又有哪些的补救措施呢?

  工作人员:如果您要是在进站之前把车票丢了,开车20分钟之外可以到售票窗口办理挂失补手续,本人凭着身份证再提供购票的信息,在窗口先交一份钱,到了车上以后咱们找列车长证明咱们这个席位是正常使用的。车长会给咱们开具一个客运记录,到了站以后您拿着身份证的原件和车票,还有客运记录到站退票窗口,可以办理退票手续。而且咱们也是不受损失的,如果您在开车前把车票丢了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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