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发现资阳日报社在申领新闻记者证的过程中存在涉嫌违规行为后,立即依职权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调查核实,雷启锋申领新闻记者证的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发证时间为2012年1月6日,记者证编号B51003601000090。但2011年2月至今,雷启锋先后在中共简阳市委、中共简阳市委宣传部、简阳市社科联、简阳市简城街道办事处工作,未在资阳日报社工作。资阳日报社所填报《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情况表》中雷启锋的所在单位、所在部门以及职务等信息均不属实。
根据上述情况,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拟向资阳日报社下达《行政处罚告事先知书》。告知书的主要内容是:资阳日报社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三项、第十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的规定,且情节严重。依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拟对资阳日报社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3万元。
针对此事,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按法定程序,依法作出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同时,要求全省各新闻单位对换发记者证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并对相关人员是否符合申领条件再次进行清理,坚决杜绝虚假申报、违规申领。对违规申领的,发现一起,顶格处罚一起,并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违规申领的新闻机构暂定核发新闻记者证,同时建议其主管主办单位对其负责人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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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把规范新闻记者证管理,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事项和打击新闻敲诈、规范新闻采编秩序的重要内容来抓。
今年5月13日,该局专门向全省所有新闻单位及其主管主办单位和中央及省外媒体驻川记者站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全面清理新闻记者证持证情况,主动及时注销不符合申领条件的新闻记者证。通过这次清理,全省共注销了1281名不符合持证条件的人员的新闻记者证。
7月3日,省局将清理结果向全省新闻单位及其主管主办单位和中央及省外媒体驻川记者站进行了通报,并对加强新闻记者证的申领审核提出了明确要求:新闻单位申领新闻记者证要对照《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严格审核资格条件,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省局将依法严肃处理并暂停核发该新闻机构的新闻记者证。
7月31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做好2014年换发新闻记者证工作的通知》中,再次将“严格审核申报条件”作为首要内容进行了强调,明确要求“各级各单位要从严把关,认真审核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的基本情况,重点审核其学历证书、从业资格、劳动聘用合同、岗位考试成绩或免考情况、保密承诺书和职务信息保密协议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严禁为不符合新闻记者证申领条件的人员申办新闻记者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