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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法庭成立周年审结264件民商事案件

日期:2015年02月10日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网络  点击:
法制网上海2月6日电 记者 孟伟阳 通讯员 王治国 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2013年9月挂牌不久,作为专项司法保障的重要举措,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也随后成立。一年来,自贸区法庭共受理涉自贸区民商事案件380件,审结264件。通过构建专业化审判、便利诉讼、多元化解、外国法查明、风险预警等符合自贸区特点的审判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了司法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作用。

  涉自贸区民商事案件呈5大特点

  自贸区法庭管辖区内所有商事、金融、知产及房地产等民商事案件。成立一年来,法庭受理各类案件380件,比成立前浦东法院受理的同区域同类案件数量同比上升31.5%,并呈现以下特点:具有审判示范意义的案件多;涉外因素多,涉诉外商投资企业达254家,占72.6%;涉诉企业分布广,遍布中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及美国、加拿大、德国等多个国家;诉讼标的大,最高达1.33亿元,总金额超过13.71亿元;当事人协议管辖比例高。

  “案件量增长,反映区内市场主体司法需求趋于旺盛;纠纷类型变化,反映自贸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及贸易方式转型特点;调判多撤诉少,反映区内市场主体对司法裁判评价指引的期待。”自贸区法庭庭长包蕾分析到。

  引人关注的是,随着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细化落实,与之相关的“新政”纠纷也首次出现。比如,外商投资从审批到备案管理,是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重大改革。依照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告知单》,股权转让只需向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备案,无需审批就已生效。

  “这一变化引发了一起股东知情权纠纷。原告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前转让股权但合同未经审批尚未生效。自贸试验区设立后,产生了合同是否生效,原告是否具有被告公司的股东身份、是否可以行使股东知情权,以及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备案性质、备案制度溯及力等法律问题。该案经释明后,以原告撤诉结案。”

  发挥司法服务功能支持区内改革创新

  随着自贸试验区服务业领域的扩大开放及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的发展,大量互联网企业纷纷入区,在扩大和转型的过程中,非自营商品的知识产权纠纷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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