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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民告官”案件试行异地审判

日期:2014年11月19日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管理员  点击:

本报讯(记者李润文 通讯员严明 顾建兵)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南通市试点民告官案件异地审理以来,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同比增长50.4%,行政机关败诉案则同比增长一倍多。

自2013年下半年开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探索将行政区域与司法管辖权分离,率先在南通市开始试点。将南通市各县(市、区)划分为三个司法管辖区,确定港闸区人民法院、海门市人民法院和如东县人民法院为集中管辖法院,交叉管辖一审行政案件,行政诉讼类通过上级人民法院统一指定的方式,交由其他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据了解,自试点以来,南通市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同比增长50.4%,行政机关败诉案则同比增长117%。

为加强行政诉讼的公开透明,南通港闸区法院推出公众评审案件制度,为民主司法提供了互动交流的平台,让法官借助社会的力量,在司法审判中反映群众声音,有助于推进司法公开与改善民主司法。

异地审理给行政机关也带来了压力和纠错的动力。在2013年9月23日至12月3日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港闸法院一审判决9家行政机关败诉,同时促使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自愿撤诉12件。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荣庆介绍说,确定民告官案件异地审理制度后,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不裁不立”问题得到有效纠正,公正司法得到较好保障,集中管辖一定程度上破除了行政审判原有的体制性障碍,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力度不断加大,事实依据缺乏、程序违法、怠于履职等违法行政行为得到依法纠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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