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今年以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移送司法机关的典型案件查办情况通报如下:
1.青海省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冯建平(正厅级),人事处原处长付国强(正处级),因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青海省海东市委原常委、海东工业园区党工委原常务副书记、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董璞(正厅级),因受贿、收礼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青海省海西州委原常委、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原常务副书记、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马杰(正厅级),因工作失职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4.原青海省经委副巡视员宋景涛(副厅级),因贪污、受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青海省文联原副主席陈士濂(已退休,副厅级)、黄南州河南县档案局原局长次仁顿珠(已退休,享受副县级待遇),因违反政治纪律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两人均被降低基本退休费。
6.青海省海东市副市长曹生渊(副厅级),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青海省海东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冶成海(副厅级),因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工作失职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销海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处分。
8.青海省海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傅增泰(副厅级),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9.青海省海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王朵云(副厅级),因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青海省海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生林(副厅级),因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陶永利(副厅级),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青海省原海东地区供销联社主任马生平(已退休,享受副厅级待遇),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青海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红十字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张建青(副厅级),青海省红十字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杨文娟(正处级),因工作失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4.青海省黄金管理局原局长王晨(正处级),因贪污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15.青海省水利水电设计院原党委书记、院长苏晓波(正处级),因单位受贿、违反财经纪律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16.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副总经理朱长青(正处级),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7.青海新锌都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立新,因行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8.青海三榆集团董事长、青海浙江商会会长徐林义,因行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9.青海世全物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范明阳,因行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副市长杨晓鹏(副处级),因工作失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1.青海省海东市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李永春(正处级),因受贿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
22.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原支队长王应青(正科级),因受贿、敲诈勒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
23.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水利局原局长庞恒通(副处级),因工作失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格尔木市水利局副局长刘国庆(正科级),因工作失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4.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胥海生(正科级),因贪污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5.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县教育局原局长星仓贵(正科级),因受贿、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6.青海省黄南州尖扎县法院执行局原局长邱品芳(正科级),因贪污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
27.青海省海北州政府办公室原副调研员马成云,因贪污、违反财经纪律、廉洁自律规定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28.青海省玉树州教育局副局长春武,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公款旅游、宴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9.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甘都镇原党委书记王仲华(正科级),因受贿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
30.青海省西宁市铁路运输法院院长胡建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青海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