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时,56岁的张曙光表情木然,面容憔悴。通讯员 王鑫刚/摄
轻判理由: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受贿事实 赃款赃物全部追缴
昨天上午,曾被称为“中国高速列车技术奠基人”的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因受贿4700余万元被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作为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铁杆亲信,多次操盘铁道部高铁招标,这样一个专家级的官员也倒在了对金钱的贪欲上。
轻判缘由
主动交代 全部追缴
宣判时,56岁的张曙光表情木然,面容憔悴,两鬓已斑白。在听取判决时,他的眼睛一直注视着法官,双手下垂。当法官念完长达73页、共计5万余字的判决书后,张曙光声音洪亮地回答:“听清楚了。”
开庭时,张曙光曾声泪俱下地表示悔恨,但和其辩护人认为自己有自首和重大立功表现,应减轻处罚。昨天,判决最终认定,辩护人关于张曙光未做损害国家利益之事等辩解意见基本属实,但这是其职责所系,并不足以成为对其从宽处罚的理由。本案中,张曙光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均属于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权钱交易,并不具有人际人情交往的属性。经查,现无证据证明张曙光检举他人犯罪线索对他人犯罪案件的侦破起到实际作用;其为我国铁路建设和发展作出的贡献并非到案后实施的行为,不构成立功。
法院认为,张曙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在归案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目前,张曙光未提出上诉。
贪腐借口
谎称参选院士 索贿1600万
与一般贪官不同,张曙光在追逐金钱的路上特别看重“院士”的荣誉。他曾两度参评中科院院士,但在2007年、2009年中科院院士增选中均未如愿,这几乎成了他的一个难解的心结。在他受贿的13起事实中,有两起都是他以参评院士为名索要巨额贿赂。
2005年至2009年间,张曙光分别以需要用钱、参评中国科学院院士需要用钱为由,先后3次收受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戈建鸣给予的钱款共计800万元。2007年至2009年间,张曙光又以购买房屋、参评中国科学院院士为由,先后3次在北京收受武汉正远铁路电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新给予的钱款共计1850万元。
张曙光受审时辩称其收受戈建鸣和王建新共计2300万元是因参选院士需要花钱。这一说法经媒体报道后,曾在社会上掀起很大的波澜。而经法院查证,相关人员证实,张曙光以该理由实际收受共计1600万元,而这些钱也并非用于参评院士。他自己之前就曾供述过,其参评院士过程中没有向相关人员送过钱,只打算事后送点礼品或营养品。
法院查证,2300万元部分被张曙光交给其妹夫王勇保存,其余张曙光和情人罗菲各自买了房子,或是用于两人挥霍。案发后,罗菲曾出具证言称,2007年,张曙光给其280万元用于在京购买一套房产。目前,涉案索贿款物已全部追缴在案。
赃款去处
满足情人开销 或两人一起挥霍
据判决书显示,张曙光的部分赃款被其情人罗菲挥霍,或是二人共同挥霍。今年33岁的罗菲是原中国铁路文工团女歌唱演员。张曙光的妻儿早年去了美国,情感空虚的他认识罗菲后,为满足对方的需求,走上犯罪道路。
张曙光曾供述说,他于2005年认识罗菲后,为了追求她,在金钱方面花销很大。当时他刚提任运输局长,手头不是很宽裕,向戈建鸣求助后,很快就收到200万元,大部分用于给罗菲购房。此外,还有两笔受贿款的去向也与罗菲有关,特别是行贿最多的杨建宇,为了讨好张曙光,在罗菲的身上也动了不少心思,可谓有求必应,为她买车买名表,其中一块名表高达50万元。罗菲抱怨自己只挣死工资,杨建宇就让她在企业挂个虚职,无需做任何事,每月就能拿到1.6万元的工资。
提及行贿动机,杨建宇称,其公司购买的蓝箭列车于1999年左右与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签了5年的租用合同,期满后面临不再被租赁的问题。但蓝箭列车还有贷款没还,如果被停用或被和谐号替换,就会破产。于是,他通过张曙光帮其疏通和协调各方面关系,最终由广深公司收购8列蓝箭列车。
受贿地点
除了办公室 多在香格里拉饭店收钱
北京晨报记者注意到,张曙光受贿地点除了办公室和家里,大多数是在北京香格里拉饭店。在这家饭店里,他接受各种请托,比如帮助公司参与动车组车窗业务、集便器业务、列车车门项目以及获得电气化工程项目等。受贿款从几万、几十万到上百万元不等。
正如张曙光自己所言,“他们明白,我对他们企业以后的发展具有决定权”。在这样的心理暗示下,张曙光一次次进行着权钱交易,而那些指望他获得经济上回报的民营企业老板们也不惜向他抛洒重金。
情人结局
涉嫌犯罪 也在受审
去年11月7日,罗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市二中院受审。根据指控,罗菲于2007年至2011年1月间,明知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建宇给予的款物,系其情夫张曙光的受贿犯罪所得,仍予以掩饰、隐瞒,上述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98万余元。罗菲于2011年6月10日被查获,涉案款物已追缴。目前此案尚未宣判。
受贿罪行
2000年至2011年间,张曙光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装备部副主任、运输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情妇罗菲(另案处理)收受上述单位的负责人杨建宇等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7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