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10月17日电(见习记者 高旭红)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刘志远在回答记者关于如何落实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提问时表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已嵌入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里面,可通过技术手段进行规范、控制。
刘志远介绍,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已经全面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案件的受理、办理、审批、统计和监督管理,公开的案件程序性信息都是从该系统中自动生成,智能化提取。公开的法律文书也在该系统中生成、提取,并把法律文书公开作为强制性的办案节点进行约束,办案人员只有按规定完成了法律文书公开的相关工作,办案流程才能终结。在这种情况下,案件信息公开成为了硬任务,必须予以公开。
刘志远说,如果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认为检察机关该公开的信息没有及时公开,或者认为公开得不适当、不规范的,可以向办理该案件的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反映,由案件管理部门根据反映的具体内容,协调相关部门核实、处理,并及时作出反馈,如果对处理情况不满意的,还可以向上级检察院反映。上级检察院发现有不合法、不适当情形的,应当及时督促下级院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