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3日电(记者杨维汉)记者23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今年上半年,各地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强,全国共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9289件,处罚金额74325.1万元。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陕西等省市行政处罚案件数量较大,环保部门工作较为突出。
环保部统计显示,从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和处罚金额来看,北京行政处罚案件1206件、处罚金额3310万元,河北2589件、6369万元,江苏2464件、11007万元,浙江4077件、18722万元,福建1291件、3241万元,广东1907件、6566万元,陕西1028件、4108.4万元。这些省市的行政处罚案件数量都超过1000件。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处罚情况看,违反环评及“三同时”制度仍是最主要的违法行为,占案件总量的51.57%;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案件分别占12.48%、13.70%、5.06%、4.09%。
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执法衔接机制也不断完善。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累计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861件,有力打击了环境污染犯罪行为。浙江省移交最多,达489件,占全国总数的一半以上。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分析指出,其中违法行为主要是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3倍以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排放有毒物质等三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