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5日电(记者李志晖 孟娜)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5日迎来成立60周年纪念日。回顾其60年的发展,这一不同于世界任何国家的新型政治制度,正向世界展示独有的制度优势和政治文明魅力。
1954年9月15日,由全中国普选产生的1200多名代表走进北京中南海,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随后通过宪法,选出国家领导人。从此,这个有5000多年文明史、几亿人口的东方国家,选择并建立起本质区别于西方传统政治体系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在这个制度下,中国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置于人民监督之下。如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发展至第十二届,260多万各级人大代表正按照人民意愿,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中国强调坚持中共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而人代会制度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制度安排。
将于下个月举行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国家制度依托,正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的理念,只有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实现。
10天前,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
他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中国人之所以要“理直气壮”地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因为它是在中国的历史和社会土壤生长出来的,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民主政治效率、不断与时俱进等方面显示了明显优势。
近代以来,中国历经太平天国运动、洋务运动、戊戌变法,尝试过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多党制,都失败了。
诚然,西方分权制衡的思想是对人类文明的智慧总结,实践上解决了在一些大国实行共和制的许多难题。但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史表明,世界上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民主政治模式。
深刻惨痛的教训告诉中国人:照抄别国的经验是要吃亏上当的。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必须根据国情和性质走自己的路。
作为中国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人代会制度的设计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使各级人大真正代表人民,支持和监督它所选出的各级政府,从而使政府植根于民主的基础上,同时使各级政府形成有效的工作系统,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职权,领导和管理行政事务。
人民代表大会采取一院制的组织形式。其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不是相互掣肘、相互拆台,而是合理分工、协调一致地工作。与西方多党轮流执政、“三权鼎立”和两院制有着本质区别。
60年来,中共不断巩固和完善人代会制度,修改完善了宪法,废除了以前实际上存在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推动了基层群众自治,实现了城乡“同票同权”,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制机制。
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人大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精细化程度不断提高,一批涉及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法律提上议事日程,通过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形式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逐渐加大,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发挥。
当下中国正在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触及深层次问题和利益关系调整,统筹协调的难度加大。这就要求更好地运用人大制度,发挥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妥善调整利益关系,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中国人创造了并正在受益于人代会制度,但制度自信不意味着故步自封。
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体制、机制、程序、规范和具体运行还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在充分发挥自身作用、提升代表素质、提高立法质量、加强民主监督、完善工作制度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对立法、法律实施、监督、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以及人大工作等5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随着人代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发展,这一扎根中国本土、汲取充沛养分的制度,将更加可靠、更加管用,也将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提供新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