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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去年抗诉改判案件6234件 改判率超55%

日期:2014年09月16日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管理员  点击:

法制网北京9月15日讯 记者蒋皓 刘子阳 刑事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提请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作用,全面加强和改进刑事抗诉工作。案件抗诉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2011年至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分别为5346件、6196件、6234件,其中法院改判数分别为1678件、2122件、2433件,分别占法院审结刑事抗诉案件数的43.62%、47.47%、55.48%。

    最高检政策研究室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抗诉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重要职责,也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依法、准确、及时、有效地开展刑事抗诉工作,对于促进刑事审判活动程序合法、裁判公正,准确地惩罚犯罪分子,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法治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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