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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适时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

日期:2014年09月01日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管理员  点击:

正义网电(记者姜洪)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重要进步和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不少突出问题,需要加大执法和工作的力度,并适时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会诊”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时,多位委员提出这样的建议。

  全国每年约有5.5万名未成年人意外死亡,其中近80%意外死亡者是农村地区学生。威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还包括,奸淫、猥亵、拐卖、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不断发生,利用未成年人乞讨屡禁不止,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堪忧。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在报告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时披露了上述情况。他说,家庭、校园、社会保护不够,政府职能缺失、法律不完善、司法保护不足,是重要原因。建议适时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刑法、民法等法律相关规定,制定儿童福利法等,保护未成年人。

  8月29日下午,常委会分组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陈竺副委员长提出两点建议:民法要进一步细化监护人应承担的责任,明确哪些具体行为属于没有履行监护职责,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进行教育和采取应对的措施;刑法将虐待罪定义为自诉案件,虐待犯罪在没有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情况下,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的才处理,但未成年人由于年龄、智力、认知能力限制,往往是难以行使诉讼权利的,因此应规定对未成年人受虐待的案件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许振超委员建议对刑法中一些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的量刑幅度进行修改,施以重刑。

  委员高度关注数千万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的问题。吴恒委员建议尽快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纳入议程,纳入到本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当中。同时要加大农村基层组织以及留守儿童父母的监护工作力度和责任,对家长也要给出明确要求。黄小晶委员也建议明确监护人的职责。蒋巨峰委员建议从两方面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关爱与保护缺位的问题:加快劳务输入地农民工落户步伐,同步解决好住房及社会保障,使农村留守儿童能够与父母团聚;创造条件出台引导和激励政策,让一部分有条件的农民工回乡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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