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年02月10日 来源:互联网 作者:管理员 点击:次
第八章 支撑保障
与国土集聚开发、分类保护和综合整治“三位一体”总体格局相适应,推动形成基础设施更加完善、资源保障更加有力、防灾减灾更加高效、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的现代化基础支撑与保障体系。
第一节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适应多中心网络型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建设需要,加快建设国际国内综合运输大通道,加强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构建由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和管道共同组成的配套衔接、内通外联、覆盖广泛、绿色智能、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建设发达完善的铁路网。加快高速铁路、区际干线、国土开发性铁路建设,积极发展城际、市郊(域)铁路,完善区域铁路网络,优化城镇密集区交通网络。到2030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20万千米以上。
建设顺畅便捷的公路网。完善国家公路网,加快国家高速公路剩余路段建设,推进扩容路段建设,加强国省干线公路新改建,建设经济干线公路、口岸公路、港口集疏运公路、旅游公路和国边防公路,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到2030年,建成580万千米公路网。
完善现代化水运体系。重点建设内河高等级航道和沿海主要港口。到2030年,建成干支衔接、沟通海洋的内河航道系统;进一步优化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南沿海和西南沿海地区五大区域港口群布局,形成层次分明、优势互补、功能完善的现代港口体系。
完善机场布局体系。加快实施干线机场迁建、新建、改扩建工程,加大支线机场建设力度。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分布合理、功能完善、集约环保的现代化机场体系。
合理布局管道运输网络。统筹油气进口运输通道和国内储备系统建设,加快形成跨区域、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紧密相连的油气运输通道。加快西北、东北、西南三大陆路进口原油和天然气干线管道建设,完善环渤海、长江三角洲、西南、东南沿海向内陆地区和沿江向腹地辐射的成品油输送管道,加强西北、东北成品油外输管道建设。完善成渝、环渤海、珠江三角洲、中南、长江三角洲等区域性天然气输送管网,形成连接主产区、消费地和储气点的全国基干管网。
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集中力量加快建设一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水利工程,统筹加强中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推进江河流域系统整治,进一步夯实农村水利基础,加强水生态治理与保护,完善水利防灾减灾体系。
加强江河湖库防洪抗旱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和蓄滞洪区建设。加快中小河流、重点平原涝区治理和城市排涝设施建设,加强山洪灾害防治、海堤建设和跨界河流整治。强化重要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稳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快干旱易发区、粮食主产区和城镇密集区抗旱水源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做好地下水水源涵养和储备。
加快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完成全国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新建一批现代灌区。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积极发展牧区水利。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推进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有序推进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提高重点地区、重点城市和粮食主产区的水资源调蓄能力和供水保障能力。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适度有序推进引调水工程建设,控制跨流域调水工程的数量和规模,统筹解决区域资源性缺水问题。加强雨洪水、再生水、海水淡化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因地制宜开展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构建引排顺畅、蓄泄得当、丰枯调剂、多源互补的江河湖库水网体系。
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力度,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加快县城和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污染防治,加快医疗废弃物全过程管理与无害化处置设施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设先进高效的放射性污染治理和废物处理体系,加快放射性废弃物贮存、处理和处置能力建设。
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形成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统筹布局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数字广播电视网、卫星通信等设施建设,实现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促进网络互联互通和业务融合,形成超高速、大容量、高智能国家干线传输网络。建设地球观测系统和信息高速公路。加强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加快推进宽带、融合、泛在、安全的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建设和均衡发展,逐步推进物联网规模化应用,加强农村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地区信息终端普及率。
第二节 保障合理建设用地需求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必要用地。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计划的整体管控作用,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布局、结构和时序。优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等民生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项目用地,合理安排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支持新农村建设,保障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发展必需的建设用地。保障沿边地区发展合理用地,促进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
合理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在不破坏自然环境和确保地质、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引导工业、城镇建设优先开发低丘缓坡地及盐碱地、裸地等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减少建设占用耕地,尽量不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要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制度。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依据海洋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合理确定围填海规模。
全面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准入标准,创新节地模式,推广节地技术。严控新增建设用地,有效管控新城新区和开发区无序扩张。有序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低丘缓坡地开发利用,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开发、地上地下立体综合开发利用,促进空置楼宇、厂房等存量资源再利用。严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探索建立收储制度,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加强土地利用监测监管,实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目标考核。“十三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0%。
控制国土开发强度。根据各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开发强度及在国土开发格局中的定位,合理配置建设用地指标,实行国土开发强度差别化调控。进一步优化环渤海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空间开发结构,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和新增建设用地供给,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降低工业用地比例。支持长江中游地区、成渝地区等重点开发区域加快产业发展与人口集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适当提高国土开发强度,稳定建设用地供给。限制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发强度,鼓励整治修复农业和生态空间。到2030年,国土开发强度控制在4.62%以内。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到2030年城镇与农村建设用地面积之比调整为3.9∶6.1左右。
第三节 强化水资源综合配置
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用水总量。统筹各地区水资源承载能力与合理用水需求,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科学制定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
加强水资源保障能力建设。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统一调配本地与外地、地表与地下水资源。合理安排改造现有水源地,科学规划新建和调整水源地,蓄引提调结合、大中小微并举,建立健全流域与区域相结合、城市与农村相统筹、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相协调的水资源供应体系。
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机制,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加快制定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定额国家标准。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依据,严格控制水资源短缺和生态脆弱地区的城市规模扩张。对水资源短缺地区实行更严格的产业准入、取用水定额控制。加快农业、工业、城镇节水改造,开展节水综合改造示范。加快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再生水利用等工程。转变农业用水方式,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到2030年,全国节水灌溉面积占农田灌溉面积的85%以上,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
第四节 构建能源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能源矿产勘查。按照深化东(中)部、发展西部、加快海域、开辟新区、拓展海外的思路,加强渤海湾、鄂尔多斯、四川、塔里木、东海等重点盆地油气勘查,获取规模储量;加大银额、羌塘等含油气盆地及中上扬子地区勘查力度,实现油气资源战略接替。以优质动力煤和炼焦煤为重点,加快神东、陕北、晋北等国家大型煤炭基地资源勘查进程。加强铀矿资源调查和潜力评价,加快探明一批新的矿产地。实施油页岩和油砂资源调查与潜力评价,积极推进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查,在我国海域和陆域具备成藏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开展全国地热资源远景调查评价。
提高能源开发利用水平。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优化能源结构,以开源、节流、减排为重点,确保能源安全供应。重点建设山西、鄂尔多斯盆地、内蒙古东部地区、西南地区、新疆五大重点综合能源基地和东部沿海核电带,构建“五基一带”能源开发利用格局。加强深海油气资源开发,加快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推进油页岩、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油砂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与推广。加强煤层气和煤炭资源综合开发,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切实提高煤炭加工转化水平,强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有序稳妥开发水电,安全发展核电,高效发展风电,扩大利用太阳能,有序开发生物质能。实施新能源集成利用示范工程,因地制宜推进新型太阳能光伏和光热发电、生物质气化、生物燃料、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大幅提高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
完善高效快捷的电力与煤炭输送骨干网络。强化智能电网与分布式能源系统的统筹建设,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特别是非电用煤比重。坚持输煤输电并举,逐步提高输电比重,扩大北煤南运和西电东送规模。结合大型能源基地布局,稳步建设西南能源基地向华东、华中地区和广东省输电通道,鄂尔多斯盆地、山西、锡林郭勒盟能源基地向华北、华中、华东地区输电通道。加快区域和省际超高压主网架建设,加快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改造工程,提高综合供电能力和可靠性。优化煤炭跨区流向,重点建设内蒙古西部地区至华中地区的北煤南运战略通道;建设山西、陕西和内蒙古西部地区至唐山地区港口、山西中南部至山东沿海港口等西煤东运新通道;结合兰新铁路扩能改造和兰渝铁路建设,完善疆煤外运通道。
第五节 提升非能源重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加强重要矿产资源勘查。积极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以铁、铜、铝、铅、锌、金、钾盐等矿种为重点,兼顾稀有、稀散、稀土金属和重要非金属矿产,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地质找矿新机制,促进地质找矿取得重大突破。加强重点成矿区带勘查,摸清海洋矿产资源家底,建设一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接续基地,塑造资源安全与矿业发展新格局。积极参与国外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到2030年,重要矿产资源探明储量保持稳定增长。
强化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与保护。提高铁、铜、铝土矿等重要金属矿产持续供应能力,开发石墨等新型非金属矿物材料。积极开发利用战略性新兴矿产,加强重要优势矿产保护,对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实行开采总量控制。健全战略储备与商业储备相互结合、矿产品储备与矿产地储备互为补充的重要矿产储备体系。到2030年,重要矿产国内保障程度有所提高。
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加强低品位、共伴生、难选冶矿产资源的综合评价和综合利用,增加和盘活一批资源储量,加快安全高效先进的采选技术设备研发与推广,减少储量消耗和矿山废弃物排放。建立矿产资源采选回收率准入标准管理和监督检查体系,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试点示范,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绿色矿山建设,带动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提升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整体水平,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
第六节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完善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加强自然灾害预测预警技术的开发、试验与推广普及,强化重大自然灾害的早期监测、快速预警,提高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短期和中长期预测能力。建立防灾减灾信息共享、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强化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设。
加强重点区域灾害防治。以自然灾害高风险区、重大工程扰动区等区域为重点,加强重大自然灾害和巨灾隐患早期识别、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与工程防治。加强自然灾害严重地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高城乡建筑和公共设施的设防标准和抗灾能力。对人口和产业密集区开展重要设施风险评估和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建设综合防灾能力信息数据库。结合新农村建设,有序组织地质灾害重大隐患点移民搬迁。
提升灾害综合应对能力。实施自然灾害防御工程。加快推进防汛抗旱、防震抗震、防寒抗冻、防风抗潮、森林草原防火、重大沙尘暴灾害预防、病虫害防治、野生动物疫病疫源防控等骨干工程建设。完善政府、社会、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的灾害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灾害风险防范、应急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推动形成多灾种共防、各部门协同、跨区域合作的综合防灾减灾工作格局。
构建国土生态安全屏障。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依托,加快建设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在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森林生态功能区以及三江平原,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修复,促进湿地恢复;在鄂尔多斯、阿拉善、塔里木盆地北沿等地,保护与恢复林草植被,增强防风固沙功能;在三江源、祁连山等地,加强草原与湿地保护与恢复,增强水源涵养功能;在黄土高原和太行山区等地,加强森林、草原等天然植被保护与恢复,增强水土保持功能;在秦巴山地、岷山、横断山区,加强森林资源与野生动植物物种资源保护,增强水源涵养功能;在三峡库区,加强森林、草原等天然植被保护与恢复,增强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功能;在西南岩溶地区,开展石漠化治理,增强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功能;在长江中下游地区,加强湖泊湿地恢复,增强洪水调蓄功能;在南岭山地、武夷山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恢复,增强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功能;在东部沿海地区,加强沿海防护林特别是红树林保护与恢复,增强防护海岸和抵御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的功能;在东北、华北与黄淮海平原等地,增强生态防护功能,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在大中城市,加强森林、草原、湖泊、湿地、农田等资源保护,增强生态防护、气候调节与景观绿化功能。
第七节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健全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体系。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要求,加快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着力建立健全公益性自然资源资产国家统一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经营性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系,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以实行综合调查评价制度、加强动态监测为基础,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减弱的区域实行限制性开发。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用途管制制度,全面实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奖惩机制,健全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逐步建立覆盖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的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按照有偿处置、收益合理分配、强化综合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
健全市场机制。深化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推进市场体系建设。扩大有偿使用范围,创新取得方式,健全占用制度,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和收益分配制度。进一步扩大市场配置自然资源的范围。完善自然资源使用权利体系,促进资源使用权利自由有序流转。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资源要素市场体系。深化资源性产品要素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健全自然资源要素有形市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完善交易规则,促进交易公开透明。提升资源要素市场信息监管能力,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为基础,健全完善覆盖矿业权、海域使用权等资源要素市场信息的统一动态监管系统,加强市场调控和监管。
严格“三线”管控。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严格落实用途管制。科学确定国土开发强度,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保制度,对涉及国家粮食、能源、生态和经济安全的战略性资源,实行总量控制、配额管理制度,并分解下达到各省(区、市)。设置“生存线”,明确耕地保护面积和水资源开发规模,保障国家粮食和水资源安全;设置“生态线”,划定森林、草原、河湖、湿地、海洋等生态要素保有面积和范围,明确各类保护区范围,提高生态安全水平;设置“保障线”,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需的建设用地,促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健康发展,确定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生产基地及运输通道,确保国家能源资源持续有效供给。
实施分区引导。按照发挥地区比较优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国土纵深开发和陆海统筹的总要求,在综合考虑自然本底条件、经济社会联系、人口和产业分布等因素基础上,明确各区域开发重点、保护内容和整治任务,制定实施差别化政策,创新管理方式,进一步强化分区引导和空间管控,促进国土均衡开发和区域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