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网络安全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关于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决定。下面就来具体了解一下这四部法律文件的具体内容。
我国首部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获通过
网络安全法将于明年6月1日起施行。法律进一步界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对攻击、破坏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规定相应的惩治措施;增加惩治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定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表示,网络安全法现在有七章79条,内容十分丰富,归纳总结大概有六方面的突出亮点。
第一,网络安全法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的原则。
第二,明确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
第三,明确了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义务。
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第五,建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
第六,确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跨境传输的规则。
电影产业促进法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在加大电影产业扶持力度和支持引导电影产业做大做强方面,作出了多项措施,主要包括:
第一,加大扶持。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了很多扶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比如要求国务院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把电影产业纳进去,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把电影产业纳进去,同时在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各个方面规定了很多扶持产业的措施。
第二,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
第三,规范电影市场秩序。
第四,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特点,把产业发展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很好地结合在一块。
修订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该法将于明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副部长朱之文表示,义务教育体现的是国家的意志,是政府必须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也是国家强制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义务教育的属性决定了其不适合由营利性的民办学校来实施,否则就有可能影响义务教育政府责任的落实,影响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甚至会加重人民群众的负担。
需要说明的是,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并不是限制义务教育阶段由民办学校提供有特色、多样化的教育服务。现有收费较高的民办学校可以按照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根据各地的具体办法来确定收费标准,保持自己的办学特色,只要符合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法律要求,都可以继续举办。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童卫东表示,我国的海洋污染形势不容乐观。
由于我国30年工业的高度发展,大量的陆源污染物通过河流排到海洋里。有的重化工业在海边上建设,有的超标、超总量地直排到海里,农业污染也是从河流排到海里。这些情况导致现在在近海局部海域海洋污染比较严重。针对这种情况,这次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也做了一些有针对性的规定。
第一,中央近年来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海洋也要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来推进。所以,这次修改按照陆海统筹的思路增加了一些制度,比如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明确重要的海洋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要划定生态红线,实行严格的保护。还提出要根据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划确定海洋功能区规划,要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另外,对于一些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超标的重点海域和一些没有完成环保目标任务的海域,要对其进行环评限批。这都是中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作出的规定。
第二,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这部法修改的直接动因就是2011年康菲溢油事件。
按照海环法的规定最高只能罚30万,有人认为这是杯水车薪。所以,这次海环法的修改一个重点的内容就是加大处罚力度,将原来最高30万罚款上限取消了,就是一般的、较大的海洋环境污染事故按照直接损失20%罚款,重大的和特大的按照30%罚款。
另外,环保法规定了按日计罚。对于一些超标、超总量向海洋非法排污的,还有一些违法向海洋倾废以及发生污染事故不立即采取措施的规定要按日计罚。还有一些严厉的措施,比如发生重大污染事故不仅要罚单位,也要罚个人,对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要按照一年在本单位收入50%以下罚款。另外,对于海洋工程未批先建的,也要按照投资总额1%至5%进行罚款,这些措施打击力度非常大。
为了便于社会对海洋污染的监督,也明确要求环保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公布海洋环境信息,排污企业要公布排污信息,让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