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戴6万元腕表,穿着2万元的皮鞋,出行也都是劳斯莱斯、卡宴,三十余岁男子施某凭借这身行头,谎称“富二代”,诈骗淄博富商近300万元。日前,施某因犯诈骗罪,被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2011年6月份,淄博某企业老总李某与施某相识。当时,李先生的外甥女菲菲(化名)在北京一艺术学院上学,菲菲偶然认识了这名常来学校“闲逛”的富二代。施某承诺,可以帮菲菲解决工作和留京户口问题。由于施某的穿戴及彬彬有礼的形象,李先生很快将施某当成了朋友。
随后,施某以某大型国有公司名义与菲菲签订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并称打点关系等,先后向李先生索要人民币102.6万元。同年7月,施某鼓动李先生去北京成立广告公司,之后施某以打点关系等理由,多次向李先生索取现金共计人民币192万元。
但从2011年11月下旬开始,施某已经很少露面。李先生追问外甥女菲菲的工作及公司问题,均未获回复。2012年1月上旬,两人合办的企业倒闭,前后投入的近300万元费用无从着落。之后李先生多次向施某讨债无果。
无奈,李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施某出生在浙江省丽水市一个普通家庭,父亲还身患重病,并不是“富二代”,行头和豪车都是借来的。
除了商人李先生,艺术学院女学生、老师也在施某的诈骗范围之内。施某曾骗北京某艺术学院一位女学生为其生子。施某也以“高薪招聘”为由,欺骗该艺术学院一位老师辞职。(记者 刘光斌 通讯员 刘世龙 刘芳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