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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交委原副主任受贿200多万给儿子买豪宅获刑7年

日期:2014年12月17日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管理员  点击:

昨日上午,满头白发的广州市交委原副主任杜良英步入花都区狮岭法庭,因涉嫌犯受贿罪受审。广州市中院当庭宣判,认定杜良英受贿229.3万元、港币5万元和购物卡5.8万元,但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并全部退赃,判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5万元。杜良英并没有表示是否上诉。

  杜良英共受贿200多万

  今年59岁的杜良英,案发前任广州市交委副主任(广州市副局级),1994年至2009年担任广州市公路局副局长;2004年至2006年,兼任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

  检方指控称,1998年至2013年间,杜良英利用其担任广州市公路局副局长兼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市交委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分别为叶某军、广州讯网通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网公司”)、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信公司”)等谋取利益,并先后收取叶某军、讯网公司董事长余某明、诚信公司总经理罗某标贿送的人民币229.3万元、港币5万元及价值人民币5.8万元的购物卡。

  行贿最多的人是叶某军

  庭审透露,杜良英的受贿行为绝大部分发生在公路局副局长任上。而向杜良英行贿最多的人叶某军,原是广州市林科所的一名司机,后来成为广州市林科所景观建设公司的董事长。在叶某军请托下,杜良英利用职务便利,促成广州市公路规费征稽处购置了黄埔大道某物业,为此叶某军向杜良英贿送100万元作为答谢。

  随后,在西二环高速公路炭步服务区的租赁项目中,杜良英又受叶某军请托,为中油BP中标服务区提供帮助,收受叶某军贿赂124.3万元。证人证言显示,杜良英为中油BP的顺利中标提供了帮助,并透露了竞争对手的标的。但杜良英辩称,当时投标的中石化标的为3000万元,中石油为8000万元,而中油BP则为1.2亿元,他不可能把竞争对手的标的透露给中油BP,因为其标的额与其他两个竞争对手相差巨大,“我没有在招投标上为中油BP提供帮助,一切都是公事公办,按照正常程序,价高者得。”

  而在上述这笔贿款中,有64.3万元由叶某军转账给杜良英的儿子用于买房,所购房产是位于琶洲保利天悦的一处高档住宅,总价高达620多万元。为躲避查处,杜良英还与叶某军签署了一份虚假协议,约定该房产是两人共同购买。其他贿款由杜良英存入银行买理财产品或用于日常花销。

  杜良英对指控供认不讳

  在1999年至2008年的9年间,杜良英还为讯网公司所承接的通信网络工程项目在通过市公路局路政处审批及获得道路开挖许可等方面提供帮助,并分多次收受了该公司董事长余某明贿送的价值人民币5.5万元的购物卡。

  另外,诚信公司在承接广州绕城公路小塘至茅山段的水泥采购标的招标代理业务时,杜良英也曾为该公司提供帮助,并先后收受了该公司总经理罗某标贿送的人民币5万元及价值人民币3000元的购物卡。

  庭审时,杜良英对指控供认不讳。在最后陈述阶段,杜良英忏悔说自己对不起组织、同事、妻子儿子,称一念之差坠入犯罪深渊。

  庭审持续了一个小时,法庭休庭15分钟后当庭宣判。广州市中院认为杜良英已全部退赃,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因此判决其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5万元。记者凌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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