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11月28日电(记者廖君、李劲峰)近期有报道称,广州金逸影视发布的招股书上,武汉市国资委成为该企业2011年第五大客户,消费金额达96.5万元。武汉市国资委回应称未在金逸影视消费;广州金逸影视则回应,所公布金额系“武汉相关国资体系内单位的合计消费总额”。
证监会公布的《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在2011年公司团体票前五大客户列表中,武汉市国资委以96.5万元的消费金额位列第五。
武汉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说,经核查,2011年武汉市国资委共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先模人物、管理人员观看《潘作良》《坚强》《守望平安》《建党伟业》4部影片,购票总量为420张,花费金额为13100元,购票渠道分别为湖北宏基时代、武汉影城、武汉滚石、湖北兴汇影城四家企业,没有在金逸影视消费。
对于为何成为金逸影视招股书中的“2011年团体票第五大客户”,该负责人说,他们并不知情。
广州金逸影视27日晚出示声明函表示,金逸影视公司为简化团体票内部管理,在对武汉国资委以及相关国资体系内单位销售团体票时使用统一的国资系统价格体系。消费统计时将国资价格体系内的所有消费,合并计算并披露至武汉国资委名下。
这份声明函还表示,公司招股书中所列示的96.5万元,实为武汉国资委体系内的单位合计消费团体票的金额,“上述简化处理造成理解上的难度,我们深表歉意,对给武汉国资委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深刻反省”。
武汉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武汉市国资委已于27日致函中国证监会,请求依法查清事实、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