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辉资料图
白云区原副区长龚辉受贿案昨日开庭,其“影响力”有多大,从个案即可管窥
昨日上午,广州市中院在花都区狮岭法庭开庭审理白云区原副区长龚辉受贿案。庭上披露,龚辉无需利用实际职权“帮忙”,只是到一家公司亮个相,就获得了20万元港币。
龚辉身着深红色囚衣步入法庭,声音洪亮,精神状态看上去较好,庭审开始前还与法警说了说话。
龚辉愿意全额退赃
广州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6年至2013年,龚辉在担任白云区副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姚某建等5人贿送的人民币186万元、港币26万元、美金1万元。龚辉涉及为山东莱州结力工贸公司承接工程、广州格菱国际钢构公司厂房拆迁补偿、广州新机场穗和建设开发公司建设用地审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等谋取利益。
对于检方指控,龚辉基本认同。他在庭上表示,2010年年底,在为山东莱州结力工贸公司承接工程时,的确收受了该公司市场销售负责人姚某建贿送的100万元,但在去年6月左右,已经将100万元退还给姚某建。在此过程中,主要由其侄子负责接钱、还钱。
庭上,龚辉的代理律师还带来家属筹集的80余万人民币、20余万港币。加上之前主动上缴纪委廉政账户的部分资金,公诉方指控的涉嫌受贿金额,龚辉愿意全额退还,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副区长“价值”几何
庭上,控辩双方的辩论主要围绕广州格菱国际钢构公司胡某荣、王某东贿送的人民币80万元及广州市坚基环保数码彩砖公司赖某谷贿送的港币20万元是否属于受贿。
据悉,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辩方律师对于检方上述两条指控辩称,龚辉虽收受了他人财物,但并未主动索取财物,也未利用职务之便帮他人谋取利益。
从双方辩论中,记者获悉,广州市坚基环保数码彩砖公司赖某谷先后4次贿送港币20万元,但赖某谷并未提出实质诉求,只是邀请龚辉到其公司走上一遭。赖某谷供称,觉得龚辉是副区长,分管环保、城建等工作,手上又有很多资源,他如果来公司随便转转,借此宣传的影响力,对公司业务推广等方面来说具有促进作用。公诉方认为,按照赖某谷供述,凭借“影响力”也已构成为对方谋取利益,可视为受贿。
中间人截留70万元
而广州格菱国际钢构公司贿送的80万元则显得更加复杂。龚辉称,在朋友王某东的介绍下,他与该公司胡某荣见了一面,只有短暂的10来分钟。对方也只是提出希望拆迁补偿款能尽快谈好并落实。之后,龚辉找到相关负责人催问,但在催问时,并未透露该公司,只是要求相关负责人对那一片区的拆迁工作要尽快落实,且并未有提高拆迁款的指令。其间,龚辉也并未索要财物。
然而,按照胡某荣的说法,作为中间人的王某东主动向他提出索要300万元。胡某荣顾及龚辉副区长的地位,同意给予王某东150万元。龚辉表示,一直不知道胡某荣给了王某东150万元,因为王某东跟他说的是,胡某荣只给了100万元,因此胡只转交80万元给自己。
最后陈词
“一场错误,终结几个家庭幸福”
庭下,龚辉家属用牙齿紧咬围巾,难抑痛哭
在最后陈词时,龚辉拿着早就写好的稿子,声泪俱下地忏悔:“这一年多以来,我一直在深深的自责和忏悔中。一个原本事业蒸蒸日上、前程似锦的男人,在人生的黄金年代,完全可以避免错误,保持自由。一场错误,几个家庭的幸福随之终结……我本是一个读书人,1988年硕士毕业以后留校,在高校从事教育工作。1993年,被广州市政府以专业性人才引进到广州工作……”
庭下,龚辉的家人捶胸痛哭,为防哭出声来,家属用牙齿紧咬住围巾,将头埋在座位下。
人事履历
也曾是广州急需人才
今年1月,广州市纪委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白云区副区长龚辉被调查。资料显示,龚辉曾分管白云区规划、国土、城管等部门工作。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证实,龚辉案是根据群众举报查处的,其涉案与长期分管白云区“两违”(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有关。
据媒体此前报道,1993年龚辉作为企业急需人才被引进广州,1995年至2003年期间,他先后任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副院长、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副所长。2003年,龚辉在广州巿干部公选中脱颖而出,任广州市环卫局科技设施处处长。2007年至案发,龚辉任白云区副区长。(羊城晚报 李永 凌越)